沂南 发表于 2024-9-20 10:52:08

【以案释法】全力谣言打击犯法分子

2024年7月12日,网民王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某地水库决堤,群众紧急撤离”等谣言视频,经查,王某为了博取关注、吸粉引流,编造、散布虚假信息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恶劣影响。目前,王某被沂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。 法律解析: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网警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在互联网上针对他人发布谩骂侮辱、造谣诽谤、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,扰乱网络秩序,破坏网络生态,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。公安机关将坚持严惩立场,依法打击整治,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网络公共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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