沂南 发表于 前天 10:22

【以案释法】沂南网民散布快递员负面谣言受罚网上诈骗陷阱有哪些?

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,沂南公安机关闻令而动,雷霆出击,严打非法散布网络谣言违法犯罪,有效净化了网络空间环境。
【案例回顾】
近日,网民孙某某因和快递员发生矛盾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某快递公司快递员服务态度恶劣,随意丢弃快递物品”的虚假信息,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。现沂南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
【相关法律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【公安提醒】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民和自媒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则,自觉规范个人网络言行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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