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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案释法】抵制网络谣言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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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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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1-13 09:4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近日,某村村民张某,因长期和本村村干部有矛盾,便拍摄辱骂村干部的短视频发布到平台上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:

(1)结伙斗殴的;

(2)追逐、拦截他人的;

(3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的;

(4)其他寻衅滋事行为。

警方提醒:
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故意编造、传播谣言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警方再次提醒,切勿以身试法,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和自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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